3 年 / 10 年 / 永久禁令:UP 怎么结算成禁令
INA §212(a)(9)(B) 的 3/10 年禁令按单段连续 UP 计;§212(a)(9)(C) 永久禁令按累计 UP > 1 年。本文给出区别、激活机制和 Arrabally 例外。
最近审阅:2026-06-27
本页对照 INA §212(a)(9)(B)(i)(I)/(II) 与 §212(a)(9)(C)。豁免(I-601 / I-601A)、领事再申请、Arrabally 例外的适用需个案分析。
3 年与 10 年禁令按单段连续 UP计,>180 天且 <1 年触发 3 年, ≥1 年触发 10 年;永久禁令按累计 UP > 1 年 或遣返后非法再入境触发。所有禁令都在 departure 那一刻才激活。
三个禁令的判定路径
| 禁令 | 法条 | UP 计法 | 激活动作 |
|---|---|---|---|
| 3 年禁令 | §212(a)(9)(B)(i)(I) | 单段连续 UP > 180 天且 < 1 年 | departure |
| 10 年禁令 | §212(a)(9)(B)(i)(II) | 单段连续 UP ≥ 1 年 | departure |
| 永久禁令 | §212(a)(9)(C) | 累计 UP > 1 年,且之后无 admission 试图入境;或遣返后试图入境 | 试图再入境 |
法定术语对照速查
下方表格按「轴 + 事件」拆分;点击中文/英文术语跳到本站的定义小节。
| 中文 | English | 轴 / 类别 | 一句话 |
|---|---|---|---|
| 合法身份 | lawful status / legal status | 身份轴 | 遵守分类条件;是 authorized stay 的子集。 |
| 失去身份 | out of status | 身份轴 | 违反分类条件;≠ 自动累积 UP。 |
| 授权停留期 | period of stay authorized | 在留轴 | §212(a)(9)(B) 的法定主锚;此期内不累积 UP。 |
| 非法滞留 (UP) | unlawful presence | 在留轴 | 境内实时累积,离境时结算成禁令。 |
| 超期停留 | overstay | 事件 | 越过 I-94 日期;触发 §222(g) 签证作废。 |
| 离境 | departure | 事件 | 把累积的 UP 结算成 3/10 年禁令的触发动作。 |
| §222(g) 签证作废 | §222(g) visa voidance | 事件后果 | overstay 即触发,与 UP / bar 解耦。 |
| 3 / 10 年禁令 | 3 / 10-year bar | 结算结果 | INA §212(a)(9)(B);按单段连续 UP 计;离境激活。 |
| 永久禁令 | permanent bar | 结算结果 | INA §212(a)(9)(C);累计 UP > 1 年 + 之后再无 admission 入境/试图入境。 |
为什么要分「单段」和「累计」?
§212(a)(9)(B) 的法条用词是 "has been unlawfully present ... for a period of more than 180 days"。USCIS 将其解释为单段连续。 §212(a)(9)(C) 用 "has been unlawfully present in the aggregate for a period of more than 1 year",措辞明确累计。两个不同条款,两种算法。
境内时禁令是 dormant 的
这是最反直觉的一点:你在美国境内一直累积 UP 也不立即"被禁"。 禁令是一种 inadmissibility,直接后果是未来再入境/调身份时的可受理性,要在你 departure 后才有意义。
departure 的细节
- 普通离境 = 触发结算。
- 被遣返(removal)= 同时触发 §212(a)(9)(A) 自己一条禁令,与 §212(a)(9)(B) 可叠加。
- 凭 AP 离境(AOS 申请人):Matter of Arrabally & Yerrabelly(BIA 2012)— 不构成 §212(a)(9)(B) 意义上的 departure;但其他风险照常评估。
- 对 §212(a)(9)(C),触发点不是离境本身,而是「之后再次进入或试图进入美国」。
豁免(waiver)简介
- I-601:针对多种 inadmissibility(含 §212(a)(9)(B))的一般豁免申请,需证明 qualifying relative 的 extreme hardship 等。
- I-601A:provisional unlawful presence waiver,允许部分申请人在出境领事处理前,先获得 §212(a)(9)(B) 禁令的临时豁免,降低分离时间。
- §212(a)(9)(C) 永久禁令:豁免极为有限,一般要求境外满 10 年后申请同意再入境(consent to reapply, I-212),且不适用于多数家庭类申请人。
常见误区
- ❌「我累计 overstay 200 天但每次都不到 180,会触发 3 年禁令。」— 不会,3/10 年是单段。
- ❌「I-94 过期当天就被禁了。」— 没有 departure 就没有结算。
- ❌「永久禁令是我累计 1 年就自动生效。」— §212(a)(9)(C) 还要求遣返后或累计 UP 后再次未经 admission 入境/试图入境。
本网站提供一般信息,不构成法律意见,不建立律师—客户关系。
常见问题 (FAQ)
3/10 年禁令是按累计 UP 算吗?
不是。§212(a)(9)(B) 按单段连续 UP 计。多次各自 <180 天的 UP 不累加进 3/10 年禁令。
永久禁令呢?
§212(a)(9)(C) 按累计(aggregate)UP > 1 年计;或被遣返后再无 admission 入境/试图入境即触发。这里是累加的。
人在境内时禁令在跑吗?
不在。禁令处于 dormant,只在 departure 那一刻被激活。境内停留期间 UP 计数照样进行。
AP 离境会激活禁令吗?
Matter of Arrabally & Yerrabelly(BIA 2012)指出 AOS 申请人凭 AP 离境不构成 §212(a)(9)(B) 意义上的 departure。
I-601 / I-601A 是什么?
I-601 是一般 inadmissibility 豁免申请,I-601A 是 provisional unlawful presence waiver,允许部分申请人在出境领事处理前先获得 3/10 年禁令的临时豁免。是否符合需个案分析。
180 天的精确边界是怎么算的?
§212(a)(9)(B)(i)(I) 用 'more than 180 days but less than 1 year'。USCIS 一般按 authorized stay 届满后的连续整日数累加;>180 天进入 3 年禁令档,≥1 年进入 10 年档。具体临界点务必让律师核对个案。
被遣返后的 §212(a)(9)(A) 与 (B) 会叠加吗?
可以。被遣返本身触发 §212(a)(9)(A) 5/10/20 年禁令,若同时已累积单段连续 UP,(B) 项的 3 或 10 年也独立存在;两套禁令并行,需要分别评估豁免可能性。
1996 年以前的 UP 算吗?
不算。§212(a)(9)(B) 由 IIRIRA 引入,1997-04-01 才生效,该日期之前的 UP 不计入 3/10 年禁令公式。早期资料中提到的旧规则不要套用到现在。
本页依据的来源
- 判例 · 2012Matter of Arrabally & Yerrabelly:AP 出行不构成 §212(a)(9)(B) 意义上的『离境』
AAO 裁定:pending I-485 期间持 Advance Parole 出行并回美,不构成 INA §212(a)(9)(B) 下触发 3/10 年 bar 所需的『离境』。
- 法条 / 制定法 · 1996INA §212(a)(9)(B):3 / 10 年 bar 的法定条款
IIRIRA 1996 加入的条款:单段 UP 超过 180 天 (< 1 年) 且离境 → 3 年 bar;单段 UP 满 1 年且离境 → 10 年 bar。计时器为 UP,激活点为『离境』。
相关文章
本网站提供一般信息,不构成法律意见,不建立律师—客户关系。具体案件请咨询合格移民律师。i-94.org 不隶属于 DHS、CBP、USCIS、ICE 或任何政府机构。实际 I-94 查询与提醒工具由 i94.io 提供。